关于进一步做好《岗位等级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讨论稿)》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规定(讨论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_干部管理_内容_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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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岗位等级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讨论稿)》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规定(讨论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国人部发【2007】59号文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赣办字【2008】17号文件《省人事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扎实做好我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实际以及2014年3月份征求意见反馈,经院领导同意,现将《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岗位等级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讨论稿2)》和《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规定(讨论稿2)》发至学院各党支部,请认真组织所属教职工学习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岗位等级设置及聘用实施事关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事关学院科学和谐稳定发展,请各党支部按照学院的要求务必做好广泛征求意见,静心倾听广大教职工意见,及时耐心解答教职工提出的疑问,详实做好记录并汇总上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各党支部开会讨论可邀请组织人事处派人参会、解答,为避免开会时间冲突,请各党支部会前1-3天告知组织人事处(岗位等级设置工作具体由饶裕同志负责调研、联络)。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