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_职称工作_内容_人事处
您现在的位置是 : 首页职称工作
职称工作

根据省人保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关于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20号)和2014年5月15日省煤集团公司职称工作会的精神,现将我院2014年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14年职称申报工作的几点说明

 

一、申报条件、程序和要求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资格执行《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授级讲师资格条件》(赣人社发〔2013〕72号),建设工程中级资格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西省建设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发〔2005〕10号)。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3、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转换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可以先申报转换评审现岗位所对应系列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年再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表格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3.《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式二十份);

4.《取得现资格以来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一式二十份);

5.《代表作(论文、论著)鉴定表》(一式一份);

6.《个人业务自传》(一式二十份,破格、挂编人员提供);

7.业绩材料目录。

(二)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及其查询认证证明材料;

2.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任证明);

3.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免试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5.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

6.取得现资格以来发表、出版的本专业论文、论著原件;

7.取得现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奖项,承担课题(项目)、项目完成情况,专业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的业绩材料原件;

8.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① 申报高级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等考评结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考试合格证原件;

② 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工资变动审批表》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

③ 申报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提供从业资格证书,比如:教师资格证、卫生执业证等;

④ 规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职称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一、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袋封面填写

1.姓 名:申报人姓名

2.单 位: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3.设区市(或)厅局: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4.申报系列:高职、技校等

5.申报评审学科(专业):填写与从事专业、论文论著及业绩条件相匹配的学科,按国家学科分类填写到2级学科,只能填写1个,转评的要用括号注明(转评)。

6.申报何专业技术资格:高职助教、高职讲师、高职副教授、高职教授等

二、表一《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1份)

(见群共享)

三、表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

(见群共享)

四、表三《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20份)

(见群共享)

五、表四《任现职后公开发表论文〈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20份)。

(见群共享)

六、代表作〈论文、论著〉鉴定表。选送1-2篇代表作由专家鉴定(本人自行联系专业相近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签署意见并签字)。

七、破格人员《个人业务自传》(20份)。

八、业绩材料目录

1.反映本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和数量的有关材料,请按《业绩材料目录》的说明装订、整理、编序号。序号按《送审表》中所填顺序排列,即业绩证明材料的编号顺序必须与《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中所填写的先后顺序一致;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明,所有材料要装订整齐;

2.申报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统一编号,填入《业绩材料目录》,并在相关的业绩材料的右上角标注“业绩材料××号”,然后用《业绩材料目录》作封面,按材料编写顺序装订成册(或装袋);

3.申报人员在填写《业绩材料目录》时,必须将自己的论文代表作名称填写在“代表作1”,“代表作2”两栏内,并在论文代表作的左上角注明“代表作1”或“代表作2”字样;

4.著作、论文、完成的研究课题等业绩材料必须提供原件,荣誉证书可提供经单位组织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业绩材料的起止时间为任职后至2013年12月31日;

5.联合审查。对申报人的课时量,要与教务处联合审查,教务处要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对申报人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要与科研管理处联合审查,科研管理处要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课时量与科研工作量均按年度来填写。

九、其他

1.1寸免冠照片初级4张、中高级6张。其中中高级表一、表二贴四张。

2. 表格费:初级自行打印,中高级10元。

3.评审费:(1)高级 450元/人;(2)中级 300元/人(3)初级 150元/人

注:申报高级及破格申报副高需参加答辩。答辩费:100元/人。

4.申报材料表一、表二不可打印,表三、表四可打印、复印,但不能改变原本大小和格式制作。需用胶水粘贴,不能用订书订装订。

5. 教师系列的教学系数由教学督导室提供,相关教师7月1日后到教学督导室打印审定盖章。

6. 需办理续聘或更换聘书的请于7月2日前到院组织人事处李洁晶处办理。

7. 认定初级的只要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

十、时间安排

1、布置、报名阶段:5月19日至6月6日。学习文件,布置安排评审工作,下发通知。

2、材料单位初审阶段:6月27日至6月30日。申报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提交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后送院考核评议小组(挂靠院组织人事处)审查。

3、集中收集材料阶段:7月1日-7月6。申报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将各类材料提交院考核评议小组(挂靠院组织人事处),院考核评议小组对收集的材料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

4、院考核评议小组复审材料阶段:7月7日-7月9考核评议小组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评审材料的种类、数量和质量,各种表格的填写是否规范、真实、准确。

5、上报评审结果阶段。7月10日后,院考核评议小组根据晋升职称级别的不同,分别将评审材料,报送省煤集团职称办。

6、办理有关手续阶段。经上级人事部门评审通过并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上级人事部门的批文,颁发资格证书。

 

组织人事处

2014年6月23日